一、物业维修资金支付备案须提交资料
(一)《广州市番禺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支付通知书》原件1份;
(二)申请人与属地居委(或小区业委会)书面紧急维修情况说明、维修部位图片和应急维修项目相应的检测报告、鉴定报告、整改通知书等资料(需公示3天);
(三)紧急维修工程完工后,申请使用人与属地居委会(或小区业委会)验收填写竣工验收表并盖章;
(四)受益人分摊明细表。
二、收款单位开具支票须提交资料
(一)收款单位委托申请人办理收款手续的委托书(原件盖公章);
(二)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;
(三)工程发票。
三、收款单位凭支票和《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支取明细表》到归集银行办理转帐。
(5个工作日)